第13章 宝刀朝露(3 / 3)
整把刀份量极重,一般的人想单手拿起都不可能。王诩现在已经是开光期,肉身力量远远大于常人,这把刀他拿在手里感觉十分称手。
刀的表面光滑似镜,可以映射出他的样貌,一道手指粗的血槽横贯刀身。仔细观看可以发现在刀身的表面有着一层淡淡的水汽,这就是杀人不沾血的原因了。王诩随手一抖,朝露发出一声金属的嘶鸣,好像对这个新主人十分满意。
“赵大哥,这刀我很喜欢,大嫂的事我应下了,今晚只要那只黄鼠狼出现我一定除了,给大嫂出气。”
王诩挽了个刀花,把朝露插回鞘内。
“有王大人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王大人用不用再回衙门找些同僚,这样行动起来也方便些。”看到王诩只有一个人,赵志还是不太放心,忍不住提醒王诩。
“这,不好吧。”王诩笑得有些虚伪。
“王大人不必推辞,就这么定了。”说完赵志站起身走了出去。
王诩坐着没有动,他在等,这个赵志和他毫无干系,两人可以说是交易,拿出宝刀换你老婆的命,王诩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不大功夫赵志回来了,手里还捧着个长条布包。走到王诩身边,打开包裹里边露出了一柄宝刀。
“大人请看!”
“不用,一个黄鼠狼而已,在民间是件大事,放到镇邪司就不算什么了。为了个黄鼠狼就兴师动众的没有必要。我一人足矣,赵大哥你就放心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此刀名叫朝露,长五尺,宽七寸,重三十六斤。西海绿鲨鱼皮鞘,刀刃自带水汽杀人不沾血渍。”
赵志抽出朝露宝刀,顿时房间里似打了一道闪电,王诩看得心头就是一喜,果然是宝刀啊。
将刀放在桌上,赵志退了几步道:“王大人,请过目。”
王诩也不客气,伸手抓起朝露仔细看了起来。
朝露,真是好名字,刀如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