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残忍而霸道(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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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王比他更快,雄壮的身躯扑杀了过来,獠牙森寒,散发着浓浓的腥气。

“轰隆!”雷霆手中大戈挥舞,凶狠的抽在雄壮头颅之上,但戈锋竟未破开皮毛,这让雷霆豁然大惊,下一刻就倒飞了出去。

乱叶簌簌坠落,一棵巨树居然被他生生震死了,他的骨骼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轰!”又是一道爆响,雄狮又一次扑杀过来,雷霆于千钧一发之际,险之又险的躲开了,差一点就葬身狮口。

一头雄壮的火狮奔腾而出,身躯长两丈有余,头颅一昂,足有丈高,口如血盆,爪如磨盘,抖动着浓密的火色棕毛,显得威风凛凛,如同王者在巡视领地。

雄性火狮的战斗力非常恐怖,但却有一个先天劣势,速度不行,无法追逐上速度夸张的野兽,在这一点上很似巫蛮族,近战无敌,但是远程却是短板。

每一个狮群却有需要雄狮,一是延续后代,二是守护族群,雄狮以守护族群为代价,来获得母狮猎杀的食物分享。

“啊!”雷霆提着大戈冲出,先声夺人,无论他是否暴露,机会都只有一次,那还不如酣畅淋漓的大战一场。

“嗷吼!”狮王昂首咆哮,它虽然不参与猎食,但并不代表不会杀死送上门来的猎物,雷霆在它的眼中就是食物。

遭遇战,狭路相逢,并非勇者胜!

电光石火之间,大戈与雄狮的巨爪轰到了一起,雷霆竟被震退了足足五步,大戈反弹拦腰轰断了一根巨木,爆出漫天木屑,这才堪堪稳住身形。

嗡!青铜大戈不停的颤抖,劲道全打进了他的右臂之中,雷霆额头青筋炸起,身躯承受了凶猛的力道。

大戈是曲头兵器,横刃,装有长柄,和大钺一样,戈在上古时期是仪仗的象征,后大量装备普通士兵,战技直来直去,能很快入手,但是简单的戈技,经过千锤百炼之后,却成了战争的象征。

“杀!”雷霆双眸之中游离着一丝血气,让他杀性大增,这道血气仿佛能影响到他的心境,让他忘却死亡为何物,脑子中惟有一个杀字,只余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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