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五章 入阵(三十八)(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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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这手绝技,鲁文思早就死在官兵的围剿之中,哪里能活到现在?

此时此刻的鲁文思已经发挥到了极限,只觉得周身血液在这一刻都燃烧了起来。

脚下腾云耳畔生风,人几乎化作一道虚影,在山林间飞速移动。

也别说是追,就算是看都看不清楚他轨迹所在,只能看到一团移动的虚影。

这就是鲁文思最拿手的本事,也是他全身而退的保障。

交战的地方是在山上,不管再这么精挑细选的地形,也不管事先再怎么准备,山路也不能和平原相比。

更别说这地方的山路,本来就不是给骑兵交锋用的,地势更是崎岖不平。

在这种特殊的地方,本就以善走闻名,又惯走山路的老贼,其速度短时间内完全可以凌驾于战马之上,哪怕是宝马良驹也很难追得上。

鲁文思在绿林中,就是以善走闻名的好汉。

他的武艺算不上出色,谋略才具亦无足取,在绿林中也只能算是庸才那一档。

哪怕勇武如徐乐,速度也不可能快过自己,只要他追不到,本事再大都没用。

可就在鲁文思欢喜之时,巨大的恐惧感从天而降将他整个人笼罩其中。

他几乎连想也不想,双足用尽全力在地上猛跺,身形相旁弹射而出!从这种飞奔状态中急停,外加上临时变方向,这都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除了技术难度之外,对于自身的损害也极大。

之前用多少力,现在就得承受多少力。

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员且担任军将,就是靠着自己这身飞毛腿的本事。

他这身本领半是家传半是天生,算是天赋异禀那种。

如果不计后果全力施为,哪怕在旷野上速度也能超过奔马。

当然这样长跑一次的代价,就是得歇个五、六天才能完全恢复。

即便如此,这也是一门了不得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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