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巧胜尾水蜥(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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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望去,可以看见有一条干涸的河道连绵上千里,一直蜿蜒向山坡的尽头。在松软的河道中央,痕迹也终于开始明显起来。

好在没有走错路。

林风抹了一把头上涌出的汗,满足地想道。

在河道的轮胎痕迹两侧,躺着两只死去的荒狗,在阳光的暴晒下已经成了干尸。它们的脑袋上各有一个弹孔,血迹已经干涸。

荒狗是荒土中的清道夫,它们的毛皮颜色完美的与土地融为一体,难以发现,它可以轻松咬穿半分米厚的钢铁,如果聚集成群,足以对付一头成年的钢甲虫。

第四天。

灼热的阳光没有半分减弱,稀薄的大气层无法挡下所有强烈的紫外线,最终照到林风的脸上。

他背上的麻袋已经空了一半,远远低估了烈日的威力,虽然食物十分重要,但是水源要比起食物更加重要!

在得到了群星的辅助后,林风的食量要远远胜过一般人。这一天的时间就吃掉了将近过半的绿藤,只不过是为了补充水分。

现在过去了不到半小时,林风又渴了。

而钢甲虫是最常见的独行猎食者,虫如其名,拥有一身合金外壳和上百只微型爬行足,最前端的两个巨型鳌爪只要轻轻一合,就能夹断人类的双腿。

“群星,有什么办法吗?”

“我可以调控部分纳米生物压制你的汗液分泌,但是你的体温将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有生命危险。”

“那还是算了吧。”林风翻了翻白眼。

林风砸了砸干燥的嘴唇,他多次想掏出绿藤补充水分,但是想了想还是留着等到更危险的时候。

走了整整一天,都没有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而恶狼的摩托痕迹也越来越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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