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谁占了便宜?(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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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我卖您女儿一首歌还十万呢!与其这样,那我还不如卖歌去呢!”

说的也是,王志华犯了难,三十万看似不少,可在这小子眼里,还真不是什么大钱。

可是一百万……太多了。

“您别皱眉,咱也是关系在这摆着呢!要不然我大可以不操这份心,我干什么不好?随便给我老爹出个主意还能拿个二三十万呢!”

“您也不要觉得吃了亏,您可以拒绝我,然后按照之前我说的搞,没有关系,我一点都不介意,但是您要是想往好了弄,从海选到服装,从舞台的设计到比赛的流程,我全都给您,一百万和全国五强给我,您一点都不吃亏。”

林大宽的办公室里格外凉爽,但王志华和林大宽仿佛没有感觉到一般。

“你这是想通过我们电视台来帮你造星啊!而且在帮你的时候,还需要给你钱,士豪啊!太精明了也不是一件好事。”

这其中的利与弊,王志华很快就想明白了。

林士豪无所谓的一笑,然后道:“王叔,话不要这么说,咱们这是互利互助,我帮你提高收视,创造节目价值,让更多的大品牌冠名,而我只要区区的一百万外加五个选秀艺人,而且之后这档节目就是电视台的了,这么一算,还是电视台占了便宜。”

到底谁占了便宜,王志华真的不敢肯定,但可以肯定,双方确实都不吃亏,无非就是看谁的好处更多了。

“我可是花费了好几个日日夜夜想出来的啊,您仔细看看,我这段时间沧桑了不少呢!”

王志华刚想叫苦,说说电视台的不容易,哪成想让这小子先喊出来了。

为难啊!尤其是还有这层关系,给少了林大宽这头不好说,给多了没法向电视台交代,愁人啊!

“五十万,不能再多了,海选和请明星都需要钱。”

“可你也不吃亏啊!一百万太多了,三十万左右还可以接受。”

在王志华看来,这三十万就已经不少了,你一孩子,要那么多钱干嘛?

三十万足以购买太多的东西了,如果以普通家庭的收入来看,足够一个家庭挣几年都不止呢!

02年,工资普遍不高。

这钱确实算是一笔巨款了,可是这笔巨款对于林士豪来说,那就显得小家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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