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节,立宪运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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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5月,清政府公布了新订内阁官制,筹组新内阁。在组成内阁的13名成员中,汉族官僚仅4人,满族9人,而满族9人中皇族又占7人。

这是一个完全以皇族为中心组成的内阁,被时人讥讽为“皇族内阁”。立宪派本想通过立宪运动挽救清政府的努力,也全成了泡影,立宪运动就此宣告失败。

立宪运动的失败,让那些致力于立宪救国的立宪派门彻底的失去信心,这些立宪人员都纷纷转投到革命的阵营中,这也使得历史上面中国的民主革命被那些握有生产、资金、权力的各地立宪派渗透,最终民主革命也只是完成了推翻清王朝这一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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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9月1日,清政府下诏预备“仿行宪政”。立宪派人士倍受鼓舞,它们纷纷组织起来,创办自己的报刊,大造立宪救国的舆论,要求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以及司法独立等等,国内迅速产生了一股强大的请愿速开国会的舆论,自1907年到1910年,请开国会的折呈连连不断,进京请愿的人们川流不息,终于形成了连续的全国性的大规模的立宪运动。

在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

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后,各省着手选举。摄政王载沣(1883~1951)命各省根据《咨议局章程》设立咨议局,至1909年9月,全国除新疆外各省都设立了具有地方议会形式的咨议局。并于10月14日同时召开第一次常年会。

九月初一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资政院开议前后,国会请愿运动也进入最**。直隶、山西、河南、四川、福建等省先后出现数千人集会,要求督抚代奏请愿呈稿。

湖北集会倡议“不开国会﹐不承认新捐”。北京方面,国会请愿代表团迭向资政院和摄政王上书,资政院除代奏请愿外并通过了陈请速开国会专折。

在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压力下,十八个督抚、将军、都统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联名奏请立即组织内阁、翌年开设国会。清朝廷震惊之下,于11月14日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为五年,国会开设之前先设责任内阁。

此时,国内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也是此起彼伏。不少群众斗争发展成相当规模的武装反清斗争。资产阶级革命派武装反清起义更加壮烈,清朝统治已到崩溃的边缘。

为了挽救清王朝,立宪派更加急切地请求速开国会,并要求缩短预备期。仅在1910年一年中,就接连搞了三次大规模关于速开国会的请愿。

其中在第三次请愿运动中,清政府迫于形势,允许缩短预备期,将九年改为五年,定于1911年先成立责任内阁,1913年才召开国会。清政府在作出这点让步的同时,又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并禁止各地的请愿活动。

如果说,此时立宪派还对清政府抱有一丝期望、一点幻想,那么清政府“皇族内阁”**后,立宪派就彻底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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