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街头小霸王(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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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猪肉摊,摊主名叫九斤半,说的是此人公平地道会做买卖,明明称他九斤肉,非得给你九斤半,而且就按九斤算,结果回家再一称,整整八斤二两三。人在,五十来岁,精瘦汉子,刀条脸,三角眼,另有一号:水哥。水是注水的水。哥是二哥的哥,水哥就是东街老大的兄弟,卖肉为生,连宰带卖。

水哥提着一把剔骨尖刀。立于案前,似乎正在考虑从哪个部位下手。当然他不敢,打死也不敢,现在东街的老大是无能,水哥的大哥,也就是号称十足真金的金哥已经被无能大仙打残了,嘴里镶着的两颗金牙都给打掉了。这就叫作人的名,树的影,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此时的无能大仙是独霸东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名鼎鼎。无人不惧。

何明达叹一口气,走了过去:“阿水,把刀放下。”

水哥放下了刀。收回了手,两只手一般稳定,全身都在颤抖:“呼——”

水哥曾经杀过千百头猪,但人与猪毕竟还是有些不同,一刀下去,后患无穷:“这吃货,当真该死!”

话说,清州城里有一街头小霸王横空出世,号称打遍一条街,双拳无敌手。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无能大仙。

一连三日,闹得东街是鸡飞狗跳,怨声载道,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败坏了社会风气。

因为此人名头儿太过响亮,终于再一次惊动了清州衙门,何明达何班头。

东街。

当时是有一千多个人在看:“罪大恶极!该当法办!”

其中五百多个人都被无能打过,无能绝非无禅,可说心狠手辣:“哼!哼哼!”

无能早就睡醒了。

时于正午,阴云密布,北风呼呼地刮着,刀子一样。

何班头孤身来而,准备单枪匹马拿下那个小泼皮,前日里一念之差放过了他导致今日无穷祸患,何班头深以自责。吃官家饭,行正义事,就是何班头的做人原则,忽忽八年过去何班头已是不惑之年,为人处事直比当年更加精明干练,拿下一个白痴,自也不在话下。当然和一个白痴打交道绝非明智之举,当年就曾有过一个教训,一个值得何班头铭记终生的深刻教训,比如乱泼风。

人很好找,极为醒目。

何班头来时,无能大仙正自呼呼大睡,仰面朝天,躺在一条案板上。

其上挂着一排刀具,菜刀尖刀,也有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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