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警界之耻(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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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机枪也不是手枪,而是长枪!

白袍银枪的小将基本都是男猪脚类型的,起码很拉风,很吸引女人的目光,丁宁自幼就胖,从来也不认为自己会成为男猪脚。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已经瘦下了不少,而且还能继续瘦,心思不免就活泛起来,那个白马银枪的形象在他的心中渐渐的丰满了起来。

白袍银枪,在危机时刻大喝一声:“吾乃青山村丁宁”,应该能够产生“吾乃常山赵子龙”般的效果吧。

如果是之前那个胖子,估计也就能产生类似:“吾乃燕人张翼德”那样的效果。

修士使用的武器不叫武器,好一点的叫法宝,差一点的叫法器。

丁宁如今虽然拥有了地火,但是炼制法宝还心有余而力不足,炼制一些低等级的法器应该马马虎虎了。

继承财神传承之后,丁宁对于一般的法器毫无感觉,他甚至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催动普通的法器。

反而是金银珠宝这些东西丁宁对它们很有感觉,现在拥有了十公斤的白银,丁宁就有种强烈的炼器欲望。

武器,我需要一把武器!

现在有储物戒指了,携带东西也很方便,携带长枪也不是问题了。

丁宁是个行动派,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动了这个念头之后,他直接就钻进了一家网吧。

开了个机器上网,他开始查找滨海附近哪里有合适的钢材。

最近对敌的时候,丁宁都是近战拳脚,远攻硬币,或者就是符咒,但是这些手段终究都不是那么强或者不那么方便,要是有一把称手的武器,丁宁的战斗力就能直线上升。

在丁宁小的时候,曾经听过一段评书,他对于里面几个使用大锤的将军特别崇拜,感觉那些将军骑马轮锤,在千军万马之中冲杀特别的威风。

所以丁宁也幻想过有朝一曰能够手使大锤,见敌人就是一锤砸下去,那种泰山压顶般的感觉一定能让对手崩溃,生出不可匹敌之感。

但是现在丁宁明白了,大锤这种东西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码他现在的臂力就不行,要等到能够炼制练体丹之后,将身体锤炼的强壮才有可能,而且打造大锤需要的白银数量也太多,眼下的财力也承受不起。

除了大锤之外,丁宁第二喜欢的武器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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