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二十六章 双城之战!(五十七)(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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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去新城主要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但其实他还有很多事可以干,比如哥谭是整个飞过来的,他也可以如往常一样在哥谭当中打击犯罪,但是他没去。

蝙蝠侠不去的理由很充足,首先阿卡姆疯人院里面所有的疯子都跳下去了。

要是没有那个天启星军队弄出来的护罩,他还得担心疯子们会不会又开着飞机回来了,但是现在封锁护盾已部署,他们想回都回不来了。

没有了那群纯粹是脑子不好的疯子,当然还有在城中火并的黑帮。

但是一说到在哥谭城内打击黑帮犯罪,不得不提到蝙蝠侠当初亲妈夹菜他转桌,亲爹敬酒他不喝的辉煌事迹了。

“夏洛克???”红头罩十分诧异地说:“他老妈是怎么想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她认真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赫尔墨斯是智慧之神的名字吧?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的某个英雄,但是他叫夏洛克?听起来……”

夜翼紧皱眉头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评价道:“……有点像是在红酒牛排上撒跳跳糖。”

“还不如叫大卫呢。”红罗宾一针见血。

“约翰也行。”红头罩补充道。

蔓延了哥谭三个城区的那场战争,一夜之间把整个哥谭拉回了黑帮年代,而黑帮战争中最大的赢家就是韦恩和凯恩家族。

现在韦恩城中的黑帮要么他们是已经被韦恩和凯恩家族收编的,要么他们是韦恩和凯恩家族正要收编的,蝙蝠侠能去打谁?

红头罩率先走到了蝙蝠侠的身边,他倒要看看这个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是凭什么被称为“最伟大的侦探”的。

他能有多伟大?比蝙蝠侠还伟大吗?

等等,伟大的蝙蝠侠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一团混乱的时候窝在自己的书房里?

红头罩立刻就把视线转移到了蝙蝠侠的脸上,其他两人也围拢过来,看似是要看书,但实际上还是想知道蝙蝠侠为什么会在这儿。

那么蝙蝠侠为什么会在这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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