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漫行天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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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之主名气渐渐起来,自然也吸引了黑马公司。

经过谈判,在兰登书屋的推动下,黑马公司给出了30%的高额分成版税。

漫画一般都是以单行本来发行的,薄薄的一个册子,一般销售价是4刀,而诡秘之主第一卷小丑,足足能分成三十多本单行本发售,总价能达到120刀以上,起步就是小说的两倍以上。

只要平均销量达到5万册,扣除给兰登书屋的30%接洽费,亚当能拿到5*120*0.3*0.7=126万刀。

这还只是漫画,影视、游戏、商业授权等版权才是大头。

因为那样更不好。

比如前世的硬科幻大神的作品版权被贱卖给了小公司,而这个小公司的确不是中间商赚差价,一心想打造科幻大片,可偏偏实力不允许,搞来搞去最后搞黄了。

这还算好的。

想想看,如果没黄最后出来的却是一部科幻言情片,那才是真正让人恶心。

找来的漫画公司稍微好点。

哈利波特、星球大战、漫威、DC这些幻想宇宙的全版权产业链动不动就百亿、千亿的规模。

所以别怪东国后来什么都讲IP,实在是全版权开发太香太赚钱了。

由小说改编比原创简单太多,黑马公司也是大公司,很快就组织漫画师搞定了第一册单行本,趁着小说发行的便利,同步联动推出同名漫画。

相比于大部头都是文字的诡秘之主小说,漫画这种图像文字并存更偏向电影分镜头剧本的形式,加上小巧以及单价又便宜到十分之一都不到,更适合大范围推广传播。

4美刀,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但亚当还是拒绝了那些小漫画公司,因为对方渠道等各方面资源太差,连漫改诡秘之主的质量估计都无法保证。

直到黑马公司来人。

米国漫画界三大公司,DC、漫威还有黑马。

DC和漫威不用介绍,都是在不断延续着自家的超级英雄系列,画不下去就重启,偏偏漫画迷就吃这一套,自然不用考虑其他。

而黑马公司则主要是将一些知名的非漫画作品改编成漫画,借助原版的名气来吃一波周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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