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作(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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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冬梅会和他们一起去拍合照。

订婚的事,就此搁置。

看到这个结果,李杰一点也不意外,六七十年代的婚姻观念和后世可谓是大相径庭。

周秉义和郝冬梅结婚这事,哪怕是放到观念更加开放的后世,大概率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决定。

打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女方父母被长期拘留,在没有得到女方父母的同意下,男方和女方就订婚了。

不论是周志刚,还是李素华,亦或者是周秉义和郝冬梅,他们都有所意动。

但谁也没有率先开口。

郝冬梅是因为羞涩,周秉义是觉得不够尊重,李素华不开口的原因更简单。

周家当家的是周志刚,当家的都没开口,她哪会表露心意?

良久,周志刚心中做出了决定,拍板道。

首先,这个理就不对。

虽然原剧中周秉义和郝冬梅后来还是私下结婚了,但此一时,彼一时。

“秉昆,不要再说了,结婚是人生大事,必须要征得冬梅父母的同意。”

听到这话,周秉义心中既庆幸又失落。

他想定下,可又不想如此草率。

虽然周志刚否定了这一提议,但种子已经埋下,谁也不知道这颗种子会在何时成为一颗参天大树。

不过,周志刚转而又拍板了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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