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入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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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人从音律中醒来的时候,苗轻风和他的二胡都已经消失了。只有凌云兀自坐在椅子上大口的吃汉堡。对面,俞飞儿继续吃她的冰激凌。就像那位古怪猥琐的老头从未曾出现过般。

店内一切正常,气氛却依旧诡异,纠结!

桌子上,那喝剩下的“玉香雪”老酒,还残留着蛋花的余韵香气。青花瓷碗上那一副江南山水画更显风情。

“凌云哥哥,我怎么感觉突然像做了个梦。奇怪了。”俞飞儿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白天的做个鬼梦呀。吃你的冰激凌!”凌云这个时候心跳才开始急促起来。他知道自己刚才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要不是在美国曾经跟着陈玉冰练习过二胡,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完美演绎过“梁祝”。现在的自己已经是到了奈何桥喝孟婆汤的地方去了。

我想和你成双对,可怜天公不作美!

你情我愿终不悔,只有共死化蝶飞!

俞飞儿妙曼的身躯翩翩起舞。\wWW、Qb5、coM//在狭窄的通道上,上演着绝别时化蝶舞。

那凄美的“梁祝”音律太沉重,太沉重。俞飞此刻完全沉醉进去。无法自拔。

包括肯德基内的顾客、员工。凝眸聚神。陶醉其中。甚至泪如雨下!

其实苗轻风身上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只有凌云感觉到了。因为他的目标就是凌云。从刚才苗轻风的话来分析,凌云感觉自己还没完全彻底地脱离他的危险威胁。

他,桃花坞传人随时会回来。下一次,自己还可以凭什么逃脱?战?那只有死的份。逃?只要是被桃花坞盯上的人,无人可逃脱。

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凌云一直搞不懂。作为富人家的公子哥,自己不浮夸,不炫耀。有钱却低调不惹人眼,也不惹人厌很符合低调的作风。

阴柔?凌云脑海里突然出现这个词。自己确实是这种性格。凡事不温不火,并不代表自己不在意。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反之,别人阴我一刀,我捅他十刀。

成大事者,不心浮气躁。这是其一。凌云自信这么些年原本浮躁的脾气都被老爷子折腾来折腾去的打磨掉了。十岁跟着海军陆战队那些壮年汉子荒岛生存一个月。十五岁随着核动力潜艇二个月潜行于茫茫太平洋,大西洋,甚至印度洋海底。十八岁的时候随着南京军区的王牌军38军战丛林训练,轻装穿过大沙漠。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猛龙娇子、军中悍卒,无人能敌。

俞飞儿哪里知道,这曲子响起的刹那便救了凌云的命。如果曲子有哪怕那么第一点点的瑕疵,都将让拉二胡的凌云立刻头骨粉碎奔赴黄泉。

苗轻风有这个实力。凌云对此深有感觉。

“太perfect(完美)”了。

二胡音律覆盖了整个肯德基。久久,众人都无法从音律中醒来。堪称完美演绎。

“你赢了!一个能用二胡完美演绎“梁祝”曲子的人。怎么可能是妖孽。即使你是。我也愿意背叛祖训。”苗轻风一闪身离去。一如他来的时候一样鬼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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